工程監理與工程項目管理雖然都為控制項目目標而進行相關的管理活動,但其法律地位不同。工程監理作為我國建設領域實行的基本制度之一,在《建筑法》中有明確規定,是國家強制推行的法定管理制度。而工程項目管理則不同,它是國家倡導實施的一種工程項目管理方法而不是法定管理制度。
我國工程監理制度規定,工程監理只能由具有工程監理資質的監理或咨詢企業實施,沒有工程監理資質的單位對工程項目所實施的管理不屬于工程。工程監理是監理單位受項目業主或建設方委托,為其提供約定的管理服務其本質屬于建設項目管理范疇。工程項目管理按其管理主體,分為建設項目管理、設計項目管理、施工項目管理、供應項目管理等。
我國工程監理的服務對象是建設單位或工程業主,而工程項目管理所提供的工程管理與咨詢服務,在國際工程市場上屬于工程咨詢范疇。由于委托人不同,工程項目管理單位在項目管理中所代表的利益就不同,處理問題的原則、方式、方法也有區別。而工程監理方僅是建設單位的代表,在項目監理中只代表建設方,不同的項目雖具體要求不同,但處理問題的原則、方式、方法是相同的。
目前我國工程監理的主要實施階段是施工階段監理,這只是監理實施初期的特殊情況。按照我國工程監理制度的設計構想,工程監理的業務范圍除施工階段監理外,還應涵蓋工程全過程監理。而工程項目管理,可圍繞投資、建設、設計、施工、供應、金融、保險等單位的業務展開,其業務范圍除全面涵蓋監理范圍外,還可包含工程投標報價、設計管理、施工管理、項目總承包管理、施工索賠、資源管理、供應管理、風險管理、項日評估等眾多業務內容。
從事工程監理業務的單位必須獲得監理業務許可,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監理資質。從人員條件來看,從事工程監理業務必須要有符合規定數量的注冊監理工程師,雖然其他建設類別的注冊人員也可以在工程監理單位注冊和執業,但他們不能從事工程監理類業務,更不能以注冊監理工程師的名義執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往往具有多重業務范圍,應是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咨詢、招標代理等多種資質的融合,除注冊監理師外,還應擁有數量符合要求的城市規劃師、建筑師、工程師、建造師、評估師、估價師、造價師、咨詢師等多種注冊執業人員,并需取得多個業務資質,否則不能開展業務活動。
從以上幾方面看,工程項目管理與工程監理既有某些相同或相似之處,又有本質上的區別。它們不是完全相同的概念,不能將其混為一談。
版權所有:廣東東遠建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廣州市天河區臨江大道59號天德廣場塔2(1104-1105室)
粵ICP備19079215號??電腦版 | 手機版